医院考勤制度五篇第一篇:医院考勤制度考勤制度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职工纪律观念,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实行每天上下午二次打卡考勤
考勤记录将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工作时间规定:考勤以月为计算单位,周六周日上班者也必须打考勤上午上班时间:07:00,下班时间:11:30;下午上班时间:14:30,下班时间:17:30
二、迟到,缺勤: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上班30分钟后到达,视为缺勤;8:00或15:00以后到达视为旷工
2、以月为计算单位,迟到以分钟计算,每10分钟算一次迟到,第一次迟到扣款5元(10分钟),第二次迟到扣款20元(20分钟);第三次迟到扣款50元(30分钟),累计增加
缺勤一次(即迟到30分钟)扣50元,二次(迟到满60分钟)扣100元
3、早退和缺勤以院总值班查岗为准,当日事或病假由院总值班报批,凡未告知院总值班者视为缺勤处理
早退的处理跟迟到同等,以分钟计算
4、迟到缺勤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全勤奖扣完后将从工资中按次数扣除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缺勤处理
三、请、销假:凡请事假或病假者(一天以上),需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报批后到院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负责在考勤机内做好记录,方便月底统计,自即日起执行
院办2010年11月4日第1页共14页三、请销假1、请假一天的由科主任批准,两三天的由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行管人员请假由院长批准
所有请假人员都须有书面申请在院办备案,以便计算当月出勤率
2、职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注明原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1、未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均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