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各煤矿要充分认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和今后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措施,按照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力量更强、氛围更浓、效果更好的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一)“打非”重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3、超范围非法组织生产的;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9、新设计、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0、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11、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第1页共3页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违”重点: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2、矿领导配备不足和未按规定带班下井;3、存在的“三违”情况;4、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编制但不落实;5、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不正常;6、其他违规、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