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国道主干线壶口至雷家角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管理,明确试验检测工作重点,充分提高各级试验检测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强化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及时性、公正性、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化;使各级试验室达到:环境优美,设备先进,人员配备合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试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高效、优质。根据国家、交通部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与管理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检查考核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高驻办监理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试验工作。三对承包人、高驻办的试验工作考核由所属各总监代表处中心试验室组织实施;对总监代表处的试验工作考核由总监办组织实施。第二章试验检测管理—、试验检测组织机构壶口至雷家角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见图1。二、试验室职责(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职责:中心试验室是总监办负责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和监督的职能部门,与高驻办监理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共同形成三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工作程序、试验表格和管理表格。2制定《试验规程》未规定材料的试验方法、检测频率及质量标准。3完成合同文件规定频率的材料抽检、标准试验、现场抽检及验收1检测等工作。4对高驻办监理试验室及承包人试验室的人员资质、设备、检验环境、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5审查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材料,对重要原材料料源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办批准。对一般原材料中的砂、石材料料源进行批复。6审查外委检测机构的资质,统一管理外委试验。7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各种配合比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参与重要项目的检测及有关质量事故的处理。9委托CAL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重大的仲裁性试验;10配合总监代表处、总监办、管理处做好质量巡查中的检测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高驻办监理试验室职责:监理试验室与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共同形成三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高驻办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2按照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规定的抽检项目及频率,独立完成各项材料试验、标准试验、现场检测和验收检测工作。3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测环境、操作方法、管理资料等进行审查,对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4同步完成各种标准试验的平行试验,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标准试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5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料源资料及质检报告。6组织试验人员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原材料和拌合物质量随机抽查,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7完成有争议项目的复核试验,并出具报告;28协助管理处及中心试验室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测。9定期向管理处及中心试验室报送质量指标的检验报告、统计报表,建立试验检测抽查资料台帐。(三)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职责:1提供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原材料试验或检验证明资料,报高驻办监理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审核。2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原材料料场进行审查,并完成所有进场原材料的常规检验。3完成所有标准试验,报高驻办监理试验室或总监代表处中心试验室审批。4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常规检测(验)、中间检验(测)和质量评定检测。5完成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试验与检测工作。6收集、整理、保管本合同段所有试验资料,建立试验台帐。三、试验室人员配备及资质要求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配备既符合合同要求又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具有一定资质和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经历的人员,试验室人员及资质要求详见附表一。四、试验室临时资质申报各级试验室组建完成后,必须按照省交通厅质监站《关于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管理办法》(陕交质监发【2008】67号文)的要求,及时填报临时资质申报资料,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统一报省交通厅质监站认证。各单位应提交的临时资质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陕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申请表;2.母体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