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2009年02月26日)作者:嘉定区检察院陈永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如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垄断经营案件、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公害案件、不合理利用土地案件、破坏土地资源案件等公共性的违法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但是,由于我国公益诉讼的原告制度在程序法上的缺失,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法获得圆满的救济与维护,仅仅依靠公民以原告资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非常不现实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理论,当事人仅能获得自身受侵害权利范围内的救济,而对于超出自身权利范围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民无权提起诉讼
因此,确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告主体资格,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一、民事公益诉讼概述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公益诉讼源于罗马法,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
公益诉讼又被称为罚金诉讼、民众诉讼,在罗马法中,“私益诉讼是保护个人权利的诉讼,仅特定的个人才能提起;公益诉讼则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市民均可提起”
[]“①人们称那些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设置的罚金诉讼为民众诉讼,任何市民均有权提起它
受到非法行为损害的人或被公认较为适宜起诉的人具有优先权
”[]②罗马当时的政权机构远没有近代这样健全和周密,仅依靠官吏的力量来维护公共利益是不够的,故授权市民代表社会集体直接起诉,以补救其不足
公益诉讼引起广泛关注却是在20世纪,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日益社会化,公害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不断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