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峤中心小学08~09年度教师考核量化评分实施细则根据《秀屿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考核标准(试行)》精神和我中心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出勤分(10分)各小学(中心园)以《秀屿区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为依据,中心小学下达给各校每师9
学校总分=9
5分×考核人数(包含产假教师,不含借出和停薪留职)-中心小学、局批准请假所扣的分值(住院、提高学历请假不扣分),借入教师由原单位考核,但仍参加本中心小学量化评比,停薪留职的考核为“不定等次”
病假学年累计半年以上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但可按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履行职责情况参加年度考核量分,属职称参评对象的当年度不予晋升职务且其晋升高一级职务所需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二、工作量(12分)1.小学教师每周一五节,得12分(中心校工作量相应减少2节,即每周一三节,得12分),每超一节加0
5分,少一节扣0
2.学生数以40人为基准,每增一生相应加0
2分,年段设单班的减生不扣分,年段分班的每班少于30的每减一生相应扣0
2分;专任综合科教师学生数以所任科班生平均数
3.基层小学校长任教语数学科的按教师课时1/2计算,专任综合科的按教师课时的2/3计算(10节)
4.担任两班语、跨年段两班数的教师加4分,双班数加2分
5.①幼儿工作量每周6午即一八节(中心园教师相应减少1午即一五节)得12分,每增加1午加1
5分,每减少1午减1
5分,幼儿寄午值班按0
5午计;②幼儿数规定小班为一五-20人,中班为20-25人,大班为25-30人,每增减一生相应加减0
2分,年段单班的减生不扣分,同年段分班的不小于相对应年段学生数低限,少于低限按一个班级统计
以上封顶16分
6.法定产假、进修培训、工勤人员得12分
7、教师上下学期任教节数不同的按平均节数得分
8、教师教几个班级的人数按平均人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