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试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不足和完善专业:专业代码:学生姓名:准考证号:指导教师: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论文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二○○年月摘要: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完善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没有对夫妻财产约定的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不利于保护夫妻和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不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假离婚,真逃债”等问题
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应尽早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既科学、规范、明确、具体,又具有操作性的约定财产制
关键词:约定财产制、婚姻法、完善一、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概述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做出约定,并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它与法定财产制对应,并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即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一旦成立并有效,便不再适用法定财产制
由于约定财产制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契约自主”的原则,因而被当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新婚姻法增加的内容,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规定夫妻之间可约定财产,反映了国家立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符合世纪各国民事法律发展之潮流
合法的夫妻财产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必须完全自愿
3、约定的内容必须完全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