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标准适用条件裁量幅度商品房销售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15套(间)以下或预付款300万以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
15套以上30套以内或预付款300万以上1千万以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
4%以下的罚款
30套以上50套以内或预付款1千万以上2千万以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
6%以下的罚款
50套以上80套以内或预付款2千万以上4千万以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
8%以下的罚款
80套以上或预付款4千万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
8%以上1%以下的罚款
2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涉及预售款总额20%以下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但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涉及预售款总额20%以上40%以下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但不超过1
5万元的罚款涉及预售款总额40%以上60%以下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但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涉及预售款总处以违法所得3额60%以上80%以下倍以下但不超过2
5万元的罚款涉及预售款总额80%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3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商品房套数占总套数15%以下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商品房套数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