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二〇一一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好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关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昭通市2011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昭人社〔2011〕8号)的规定,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11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相应职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4、坚持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运作、统一录用,分级、分部门负责开展招聘工作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1、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公开招聘工作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2、招聘对象取得国民教育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非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其中:报考县(区)以上事业单位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及条件要求
报考乡级事业单位须具备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及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09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3、招聘范围(1)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昭通市(或全国)招聘
户籍要求为昭通市的,必须具有昭通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