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研的汇报材料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工作暨诚信计生经验交流会精神,根据市、县计生协会的安排,围绕市、县计生协会制定的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提纲,从我镇实际出发,组织计生站人员深入基层进行逐项调研,调研结果报告如下:我镇共有18个村(居)委会,配有18个村(居)专职专干
村(居)专干全部兼任村(居)协会秘书长,另外各村(居)都聘请了一名“五老”人员任本村(居)协会常务副会长,同时成立了1个协会领导小组
下设组长、副组长、理事等
一、制定村(居)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机制
1、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2、驻村(居)镇干部为各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3、各村(居)书记、主任、专干为各村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村(居)干部为责任人
4、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成员单位和镇直各单位必须围绕全镇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在责任追究这方面我镇尤为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1)统计年度月考评全年有3次居全镇倒数一名的村(居)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2)年终考评居后三名的村(居)责任人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分别给予村集体3000元、2000元、1000元处罚(从镇年终转移支付中扣除),连续三年居全镇考评成绩居后三名的村,村书记、主任降职使用,计生专干辞退;(3)在省市县计生考评中,受检村(居),影响我镇考评成绩导致我镇位于后三名,扣发村责任人工资600元,该村列为重点管理村;(4)镇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直属各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及职工亲属的计划生育工作,因工作不得力导致我镇在省市县第1页共4页考评失分的给予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所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条管单位由党委政府提请上级主管部分给予相应的处理)二、成立计划生育管理三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