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堡二中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一、管理办法1、教师婚姻变动的要按中心校规定30天内填写育龄妇女信息采集登记表交学校、中心校和计生部门存档
2、教师生育变动时要按中心校规定30天内申报孩子出生日期、性别,50天内交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妇检要求(1)49周岁以下生育一孩以上且未落实结扎手术的或已婚未育且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女方
(2)女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按中心校通知日期准时带身份证到有关计生指导站参加妇检
(3)女方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从通知日起15天内到丁堡镇计生指导站参加妇检
(4)妇检时发现应上环而无环的,除计生部门专职医生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生证明不宜上环外(证明需有医生签名,盖机关部门公章,否则无效),按规定时间内补上环,并交验上环证件,否则按中心校规定作违反计生政策论处
(5)女教师生育需请产假的,需本人带生育有效证件亲自到中心校办理,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后交学校存档
(6)所有需上交复印材料的证件要用a4纸复印两份,按时上交学校、中心校
二、奖罚办法1、没有违反计生政策,并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的教师奖励200元
2、如有违反计生政策的,除由上级按规定处理外,同时执行“一票否决”3、教职工未按管理办法如期如实申报婚育变动情况的,逾期按每天10元计扣发计生奖金
4、应参加妇检未按要求参加妇检,或不按时交验证件的,逾期按每天10元计扣发计生奖励,逾期20天以上停发本学期一切福利补助奖励,取消本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5、不参加妇检的,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第1页共26页三、本办法从二零零九年秋季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代会成员对照上级计生政策讨论确定处理办法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二篇: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一条结婚登记及管理1、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应在《入职申请表》中认真填写婚姻状况
2、晚婚年龄的员工进行婚前检查,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