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把寺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试行稿)【第一部分:月考,总分:100分
占期末考核总成绩的40%】为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思想政治表现(37
5分):(一)细则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分)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搞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劳动课和体育课不搞放羊式教学,上课不打手机
(2分)3、服从领导分工,顾全大局,工作不推诿、扯皮
(6分)4、不唆使家长到学校无理取闹,作好家访工作,积极维护学校利益
(5分)5、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会议,遵守学习和会议纪律
(2分)6、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发生侵害学生的行为
(注: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3分)7、积极主动地落实上级及学校的管理制度
(3分)8、认真履行值日教师和值周教师的职责
5分)9、教师间搞好团结,不在学校内外公开争吵,不挑拨离间,不在背后互相攻击
(5分)10、不私自调课,调课必须经过校领导批准
(2分)11、无家属干预学校管理,到学校无理取闹
(1分)12、不带小孩上课或到办公室打闹
(1分)一三、按时参加星期一的升旗仪式,遵守升旗的纪律
(1分)14、教师应为人师表,注重自己的仪容仪表,上课时不抽烟,不穿拖鞋进教室
(1分)(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此项不予记分,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教师中发现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3、对学校有意见或建议,不积极与学校直接沟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致使学校形象严重受损者
4、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者;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说服教育无果者;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