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标准号:九华股份[2010]0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规定,结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597-200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B503-2004)、《灭火器维修与报废》(GA95-1995)等要求,特制定本指引,适用于各分子公司,由公司安委办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为主,指的是最大限度地消除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包括人、物、环境三方面的隐患
消防工作,既要注重硬件投入,更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人防
第三条各单位的总经理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单位应设立以下机构和人员:一是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或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与安委会分设);二是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工程(技术)部兼任,其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安全员兼任;三是明确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是设立义务消防队并附各单
各单位的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即为消防管理人或安全员所在部门
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均应正式发文并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三条索道、各酒店,均为消防部门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安全员,每年年初应向本单位的总经理报三个计划:一是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含资金投入);二是月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三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计划
这三个计划均要报总经理召开办公会审批,并正式发文存档;相关经费向总部申报,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或列入投资、维修计划
第五条每年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