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百世特“龙溪湖地块”委托招商与策划营销代理合同书甲方:赣州百世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武汉渡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赣州百世特“龙溪湖地块”委托招商与策划营销代理合同书甲方:赣州百世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武汉渡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甲方为了塑造其“龙溪湖地块”项目的品牌形象,争取更好的销售和招商业绩,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与策划营销代理工作
双方在具有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意愿的基础上开始此项合作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一、委托内容甲方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百世特·赣州‘龙溪湖地块’”项目招商、策划与营销代理
二、委托范围(一)委托面积:(二)委托权限:乙方提供项目整体策划、销售的策划与代理、平面设计和招商(但所有招商、租赁合同均由甲方直接与商家签第3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订),甲方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与销售佣金;由甲方及其关联机构介绍的部分,也须计算乙方招商业绩及佣金
三、委托范围及权限乙方全权负责“百世特·赣州百世特龙溪湖地块”所有物业的招商与销售工作,主要包括:(一)全权代理销售“百世特·赣州百世特龙溪湖地块”项目的所有商品房
(二)乙方全权代理“百世特·赣州百世特龙溪湖地块”商业部分招商与销售工作
(三)任何人(包括甲方人员)安排的商家与客户均属于乙方客户,甲方按实际销售额计算乙方业绩与佣金
四、委托期限(一)前期总体策划工作: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二)招商物业约定:1、租赁物业的有效期限为签定合同之日起至“百世特·赣州百世特龙溪湖地块”项目正式交付使用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