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郑环办〔2009〕195号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近年来,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逐渐增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为汲取广东番禺“电子废物污染事件”和陕西凤翔“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的深刻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结合我市电子废物环境管理现状,我市将以铅污染防治为切入点,以贯彻落实《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为抓手,在全市开展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现将《郑州市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联系人:耿瑞芳禹朝辉电话:67189281附件:郑州市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环保电子废物处置方案通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9年10月19日印发附件郑州市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越来越多。随意丢弃、私自倒卖、恶意拆解等行为对土壤、大气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已成为环境安全隐患。为加强我市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维护环境安全,确保国家、省、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特制定《郑州市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一、开展集中处置的必要性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特别是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铅酸电池(瓶)、铬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多氯联苯电容器、印刷电路板等部件,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类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900-44-49、900-45-49。由于对电子废物的不当处置,已成为危害我市环境安全的重要危险废物源。为保护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切实消除电子废物的环境污染,维护我市环境安全,确保国家、省、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按期完成,做好全市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二、工作内容全面排查辖区内从事电子废物经营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打击电子废物非法买卖、转移、拆解、处理、处置等行为;规范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处理电子废物行为;全市各行各业电子废物纳入集中处置;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合法的电子废物回收、拆解处理、处置等经营活动。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严格监管。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严格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目前我市非法买卖、处置电子废物的情况比较严重,无资质经营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要切实将辖区内各类电子废物纳入集中处理、处置,规范电子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的市场行为。对擅自转移、变卖和违法拆解、处理、利用、处置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突出重点,规范管理。要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移动通讯,特别是二手家电市场等为监管重点,把好电子废物的出口;以查处非法拆解、处理、利用、处置经营行为重点,杜绝电子废物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以移动通讯、摩托车修理等行业蓄电瓶(池)处置为重点,杜绝铅污染事件的发生;以排污申报为载体,纳入正常监管;以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为手段,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3.建章立制,推进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加强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废旧电子电器无害化综合利用。4.严查严打,保证环境安全。一要依法从快查处一批未经环保审批,非法从事电子废物回收、拆解、利用、处理、处置、转移的经营单位和场所,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移交当地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二要依法纠正一批超范围经营电子废物单位和场所。对造成电子废物流失,严重污染环境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三要从严处理一批不能依法处置所产生电子废物单位。5.加强管理,杜绝污染事件。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单位产生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把电子废物纳入环保长效监管机制中,杜绝电子废物流入非法经营者手中,避免电子废物污染环境事件。6.严格执法,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