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对项目部交底的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按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一节第一条的要求执行
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送审时间及审批程序按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一节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送审时间要求”和第三条“审核批准程序”的要求执行
三、专业分包的工程当项目有专业分包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应由分包单位编制且经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盖分包单位公章后再报总工程师审批,送审时间同上条
四、项目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项目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若达不到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项目部可向总工程师申请先予办理(数量一份,并仅限于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用),但项目部必须在项目开工当日10天以前(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开始实施当日7天以前)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报公司技术中心审核,否则后续手续技术中心将不予办理
五、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严格按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节的要求编制,其中项目组织机构按第三章第一节的要求编制
1六、专项方案应包括的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目录2、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3、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4、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5、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标准等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7、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8、计算书及相关图纸(方案施工蓝图、分项工程施工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