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温室大棚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温室大棚承建合同书发包方: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二、建设内容:依照合同附件标准建设暖式蔬菜大棚个每个约平方米
(包工、包料,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工程造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写:整)
合计价款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元整),具体价款根据合同标准实际丈量后据实结算
本工程造价不含税
四、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并将资金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开户行:(一)乙方人员设备进入工地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计¥:元;(二)完成半数大棚骨架安装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计¥:元;(三)合同大棚内外卷帘机安装一半后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计¥:元;(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确定实际建设面第1页共5页积后,甲方付款至合同实际价款的97%
(五)剩余资金3%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本大棚为包工包料,不含土建工程
内部设施有,内遮阳内保温系统,外遮阳系统,自然通风电动天窗系统,环流风机加湿系统,雾喷系统,室内电控照明系统
六、工程开工日期:1,本工程与------年------月------日开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2,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予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3)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设施的;(4)不可抗力及风雨雪等不能施工的恶劣天气;(5)合同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当地部门或人员阻挠施工或故意刁难,甲方未能及时协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