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卡管理制度为加强燃料智能化管理,保证正常的出入秩序,特制订本规定以规范门禁卡的使用和管理。1.门禁卡的持卡人员名单由燃料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汇总确认后,交由智能化项目部统一制作。2.门禁卡持卡人员的出入权限由燃料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具体确定。3.因工作需要开通其他区域权限的,应上报本部门燃料智能化门禁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予以开通。4.持卡人在使用期间发生岗位变动的,应上报本部门燃料智能化门禁卡负责人及时变更权限。5.发放的门禁卡的编号与工作人员一一对应,并含有其姓名、部门、岗位等工作信息。6.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也不得替他人进出任何区域刷卡开门。无该区域进出权限但理由正当的应由有权限的持卡人陪同前往,并由持卡人做好记录。7.持卡人在工作时间内需随身携带门禁卡,进出务必随手关门。8.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其他人冒用该卡进出。请相关部门于20XX年7月3日之前将本部门持卡人员名单及各持卡人员门禁卡权限申请报送燃料管理部闫冰。门禁系统点位共计5个:(1)全自动制样室(2)入厂皮采间、制样间联络门(3)入厂皮采间(4)干燥间(5)燃料智能化管控中心燃料管理部闫冰20XX年6月30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