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文件汇编(培训班教材)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编二〇〇八年六月目录一、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等三项规定的通知┄┄┄┄┄┄┄┄┄┄()《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暂行规定》┄┄┄┄┄┄()二、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化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登记工作通知》┄┄┄┄┄┄┄┄┄┄┄┄┄┄┄┄┄┄()三、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四、南京市行政处罚统计报表┄┄┄┄┄┄┄┄┄┄┄┄()附件: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玄武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南京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培训要点┄┄┄┄()四、南京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人员通讯录┄┄┄()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宁政办发〔2005〕92号关于转发《南京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拟定的《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暂行规定》和《南京市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