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安队培训教材广外肇庆外校办公室二O一三年九月第一章校园保安员职责任务及禁止性规定一、校园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校园保安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区县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在指定的服务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等安全防范服务,确保学生及教职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对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能够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期处置
二、校园保安员可以采取的措施(一)查验出入学校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对进入学校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四)协助学校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落实学校(幼儿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五)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学校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至辖区派出所
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民警并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三、校园保安员的禁止性规定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校园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学校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章保安勤务的实施一、校园门卫勤务的实施(一)校园门卫勤务的服务内容1、对学校出入口进行值守
2、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学校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
4、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5、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