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以振兴学院精神文化建设为己任,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全体学生干部二、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
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公平公正:所有团委考核组及考核数据统计组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
三、考核目标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提高院团委的工作效率,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全体学生干部应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学院争荣誉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共包括部内评分项、工作能力、现实表现鉴定、思想品行等几项内容,具体细则如下:(一)部内评分项:(总分一五分,每项各3分)1
工作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