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一、奖励项目分为五大类,一五项
(一)理论素养提高类1、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在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论著(二)教学业绩贡献类1、高考成绩优异2、中考成绩优异3、承担课程教材编写4、承担课题研究任务5、赴宁夏、新疆等地支教(三)教学技能提升类1、评定为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2、参加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类1、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教育竞赛获奖2、指导学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奖(五)个人、集体荣誉类1、获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称号2、获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获其它部门专项表彰3、获集体荣誉称号二、实施细则(一)理论素养提高类1、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度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
获得硕士学位者每人奖励1000元;博士学位者每人奖励一五00元
2、在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励对象为: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xxgapp
govx/)上确认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每篇不少于一五00字论文者
每篇奖励500元
3、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论著的奖励对象为:出版10万字以上教育教学专业论著者
唯一或第一作者奖励3000元;合著非第一作者奖励2000元
(二)教学业绩贡献类1、高考成绩优异的奖励对象为:所任教班级学生当年度高考卷面总分全省排列前三名、全市排列第一名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
学生高考卷面总分全省排列第一名奖给任教该班级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30000元,第二名20000元,第三名10000元;学生高考卷面总分全市排列第一名奖给任教该班级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一五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