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法规名称】重庆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单位】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文号】川府办发〔2010〕124号【颁布时间】2010-7-21【实施时间】2010-8-21【正文】重庆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以下简称“综合交易”)市场,规范综合交易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建设方案》(南川委办发〔2009〕168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综合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按规定应进入综合交易中心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
第三条综合交易管理遵循“两不变,五统一”原则,即:涉及公共资源交易行政部门的“法定主体地位不变、法定职能职责不变”;“五统一”,即“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第四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委员会(下称“区公管委”)负责综合交易活动中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决策
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管办”)根据区政府授权,制定综合交易规则、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交易管理办法;履行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按规定应进入区综合交易中心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入场交易活动当事人行为进行监督;牵头受理投诉和举报;履行区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责;承担区公管委日常工作
区综合交易中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