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公路路政管理分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新建、改建、扩建非公路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用公路改线的审批: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申请方式:当场递交、邮寄3、许可程序及期限:申请人提出申请现场勘察不需上报审批的,由本部门直接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上级复核勘查后做出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完成
4、申请许可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缴费,2个工作日内完成
发给施工许可证,当天完成
施工结束后,申请人向路政部门申请验收
需上报审批的,本部门签署意见后转报上级,3个工作日内完成
路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合格的,退还保证金,不合格的,给予相应扣罚保证金
(1)申请报告(写明事由及拟施工进度安排,保障交通畅通及安全措施);(2)填写特殊使用公路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3)建设批文(复印件一份);(4)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一份);(5)协议书(一式三份)(6)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一份)
5、核发的许可证件:临时占用、挖掘公路施工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表:公路路政管理特殊使用公路申请表(挖掘、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申请人全称电话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申请理由地段道线地点K+m至K+m使用面积左侧长m宽m左侧长m宽m合计m2恢复方式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费用缴纳方式开户银行县(市)级路政管理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地(市)路政管理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省路政管理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备注:1、申请时要附施工图纸等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印制2、当事人和审批单位各一份(二)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审批: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申请方式:当场递交、邮寄3、许可程序及期限:申请人提出申请现场勘察不需上报审批的,由本部门直接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