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晖煤焦化工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
本公司的档案主要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电子档案三类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本公司各项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维护本单位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所属各部门的文书档案由所属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形成的档案由项目与发展部负责整理,由公司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在办公室内设资料室,作为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配备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本部门全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员必须忠于职守,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档案管理有关知识的培训,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第七条资料室的主要任务是:(一)结合公司实际,拟定、修改、实施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二)统一管理公司各门类各载体的档案,对所属各部门、车间的文书和科技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接收各部门移交的案卷并及时整理归档;(四)编制检索工具和汇编专题文件资料,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更好地为企业管理、工程建设服务;(五)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六)负责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七)参与工程竣工和设备仪器开箱文件材料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所属各部门兼人员的主要任务是:(一)负责做好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和照片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