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一、本室开放项目周期一般为1~2年
对于时间为两年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递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
内容包括:a
年度进展情况;b
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c
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
学委会将根据课题的年度进展和成果情况,确定第二年度的资助强度
二、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结题报告
内容包括:a
研究工作总结和经费决算;b
附寄全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c
对课题发展的设想,年度报告或结题报告
如果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则会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结题报告须经我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再申请新课题,对于完成情况良好者,优先资助
三、获资助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
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在作者单位栏除本单位外还必须写上“广州市氢能与绿色催化市重点实验室”字样
否则,不能作为本开放课题的成果
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产生的专利,其专利权归申请人原单位所有,但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本实验室报告申请的专利,并作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成果
四、开放基金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主要为使用本室仪器设备的测试费及在本室加工样品的材料费和加工费(不低于资助金额的60%);对于使用本室以外的仪器费用,本课题资金原则上不予支付
2)学术活动费(指与开放课题直接有关的论文出版费和以本实验室名义出席的国内国外会议的会务费用,其中出席会议提交的论文,应说明由“广州市氢能与绿色催化市重点实验室”资金资助,或“TheGuangzhouKeyLaboratoryofHydrogenEnergyandGreenCatalyst,GuangzhouUn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