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国党工发[1998]1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洁谈话对象1
新提拔任用或聘用的中层以上干部;2
在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苗头的中层以上干部;3
群众举报、反映中层以上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二、廉政谈话内容1
对提拔任用或聘用的中层以上干部,着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对本岗位在党风廉政方面有关规定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提醒
有违纪苗头或群众举报、反映属实而又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中层以上干部,着重进行廉洁从政党纪法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达到教育和改正目的
[三、廉政谈话方式中层以上干部由所支部领导负责
四、廉政谈话要求1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立足教育,注重防范,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进行党风廉政谈话,力求客观准确,有的放矢,注重实效,提高谈话质量
被谈话对象对存在的问题应如实向组织说明或作出检讨
支部要加强对被谈话者的跟踪监督
对被提醒、诫勉谈话后无改进者,可发出纪检检察建议书,限期改正
对新提拔任用或聘用的中层以上干部,支部负责党风廉第1页共11页政教育谈话
对群众举报的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谈话,支部负责党风廉政教育谈话
廉政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篇: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制度涧池乡中心小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制度为了加强廉政建设,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