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煤安字〔2004〕号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煤电公司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煤电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现将《煤电公司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生产矿井《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于6月29日前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主题词:煤炭事故救援通知抄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室
抄报:公司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存档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04年6月日印发煤电公司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发生的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特制定《煤电公司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情况公司所属9对生产矿井和8个多经企业,年生产能力180万吨;从业人员约6000多人
煤炭品种单一,98%属高变质、低挥发分、低硫、中发热量、高燃点的无烟煤,煤尘无爆炸性
煤田地质构造复杂,断裂褶皱发育,瓦斯含量低,煤层薄,稳定性差,开采条件较困难
所有煤矿采用炮采
建矿以来的资料表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灾害主要有瓦斯、顶板、火灾、水害和机电运输等五个方面
瓦斯事故主要是由于矿井通风不良和局部瓦斯积聚引起的;顶板事故主要是由于空顶作业、执行敲帮问顶工作不到位或支架材径偏小支承力不够引起的;火灾事故主要是由于井下使用明火和煤层自燃引起的;水害事故主要是由于穿透不明采空区积水以及地表水侵入引起的;机电运输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引起的
造成煤矿群伤群亡的灾害威胁相对较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矿山救护队,现有龙岩、苏邦、永定矿区3支救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