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校发〔20一三〕5号关于印发《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升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努力建成研究教学型大学,结合学校实际,职改办对《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校人字(2009)7号]》进行了修订
修订稿经反复征求学院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和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等环节,拟正式出台试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现将《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在职称申报中贯彻执行
西南石油大学20一三年1月16日西南石油大学办公室20一三年2月22日印发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类指导,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评审对象为:从事高校教学及科研、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及档案、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会计、审计、科技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高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合,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和工作需要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现从事岗位对应的职务系列申报和晋升
单位推荐时须明确每位被推荐人的申报系列和学科,并在评审过程中始终按所申报系列和学科评审,不允许跨系列或跨学科申报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拥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