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2000年12月6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和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2归档文件整理并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3件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3、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质量要求4
1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
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5、整理方法5
1装订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
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2分类归档文件可以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等方法进行分类
同一全宗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1按年度分类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
2按保管期限分类将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3按机构(问题)分类将文件按其形成或承办机构(问题)分类(本项可以视情况予以取舍)
3排列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
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4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
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