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烟台市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在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二、指挥系统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烟台市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长担任总指挥,如有特殊情况市长不能到位时,由市长授权一名副市长担任;分管市长和事故当地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任指挥部秘书长;分管秘书长任副秘书长;指挥部其他成员由市直、中央和省属驻烟有关单位及驻烟部队、武警烟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台支队、预备役师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名单详见烟政发〔2003〕98号文)
(二)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组成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分管发生事故行业的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质监局长、安监局长、公安局长及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质监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分局、卫生局、安监局、环保局、宣传部、监察局、经贸委、交通局、气象局、总工会、民政局、城管局、财政局、法院、劳动保障局、财贸办公室及驻烟部队、武警烟台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2、指挥中心及办公室职责(1)指挥中心在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