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1、总则为了加强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机组试运行以及试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国家、行业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竣工材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移交、分类编码等相关问题,以求工程竣工材料最终符合机组达标有关要求
2、依据性文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国电集工[2006]41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本)》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3编制原则3
1本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原则是谁承包,谁负责
各有关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作
2编制单位应该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归范》(DA/T28-2002)等现行有关规定,竣工时向项目公司档案部门移交完整的、准确的、系统的竣工档案
电子、声像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竣工材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文字材料以及声像材料
各承包单位负责最终按承包合同的要求向项目公司移交纸质及电子版的竣工档案
其中图纸以及各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的电子版分别按要求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