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1、成年育龄妇女(18周岁-49周岁)应当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您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您在钱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乡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经到期,请您及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乡计生部门进行更换
再来我区30日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进行查验
2、凡需在我区生育子女的,请您务必携带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和发的《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在来我区后主动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登记备案
3、如果您有违法生育行为,请您来我去之前带好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票据或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征收社会抚养费证明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为你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衷心期望广大流动人口朋友们能够一如既往理解和支持崎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xxxxx年x月x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篇二亲爱的流动人口居民们:您好
真诚欢迎您来我社区居住、生活、工作和创业
感谢您为黄花镇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
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的“流动人口实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请您自觉配合黄花路社区居委会的管理
我社区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增强大家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流动人口与社区常住居民和谐共处的氛围,成立了流动人口之家
社区流动人口之家按照“家庭式管理、亲情化服务”的主题模式,着力打造“家”的核心理念,通过对流入人口提供真诚亲切、细致周到的服务,使流入人口感受到黄花镇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享有家人般的亲情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帮助流出人口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