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文件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人办发〔2007〕号/讨论稿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现将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2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对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注册城市规划师10月20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10月21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城市规划实务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三、报名办法(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在“青岛勘察设计信息网(www.qdkcs.com)”首页左上角“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区域,输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后,进入“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注册办理”中的“考试”栏,进行网上申报。(二)网上审查通过的,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汇总送至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对,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报名。其他人员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204房间,电话:85028837)、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泉州路21号,电话:86073920、86073921转804)办理报名手续。(三)首次报名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中专、大专、本科)或学位证书(硕士、博士)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格式)等材料。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复印件),由单位汇总后,连同《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交主管部门审查报名条件。审查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将所有报名资料一起报送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经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和青岛市人事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对已参加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网上审查通过后,可持2006年该项考试的准考证直接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贴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四、报名时间、地点、材料各主管部门派专人持介绍信于7月17日至18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3房间考试服务部)领取报名资料。各勘察设计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至20日。个人到各主管部门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9日至20日,报名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市直各单位于7月23日至24日,驻青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各区、市人事局上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将报名材料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上报材料:1、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3、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4、新报考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5、老考生2006年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五、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根据有关规定,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