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地方违禁药品清理方案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阔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局决定自3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监管责任,仔细实行“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对生猪、肉牛、肉羊等养殖场户及经纪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猪、牛、羊等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确保我县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饲料生产、经营、猪牛羊养殖和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秩序得到进一步法律规范,推动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提高行业整体素养,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杜绝牲畜养殖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现象,确保“瘦肉精”立案率、结案率达100%,杜绝“瘦肉精”中毒事件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畜禽产品
整治内容(一)养殖环节
严厉打击非法购买、贮藏、使用“瘦肉精”行为,教育引导广阔养殖场户不购买、不存放、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立即启动养殖重点区域排查工作,以大中型养猪场、规模养羊户、肉牛育肥场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管,搞好排查,对育肥期和即第1页共4页将出栏的猪、牛、羊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
养殖场(户)要建立饲料购买、使用记录,养殖过程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等
加强违禁药物残留的监测,坚决杜绝在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
(二)饲料加工环节
进一步加强对饲料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
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