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文本(送审稿)广东省人民政府二○○四年九月前言一、工作背景和工作过程珠江三角洲是当前我国最重要、最具发展活力、最有发展潜质的经济区之一,也是亚太乃至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现代制造业竞争力较强的地区之一
在新的形势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镇群的协调发展,对于珠江三角洲整合发展资源,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优势,消除发展障碍,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循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广东“继续当好排头兵”的讲话精神,根据张德江书记关于“立足广东,着眼全国,面向世界,高起点地做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通过资源整合,增创发展新优势,提升珠江三角洲综合竞争力,推动广东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示,在省委、省政府与建设部的领导下,广东省建设厅、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的主要技术骨干联合组成了规划工作组,于2003年7月启动了本次《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朝着张德江书记提出的“要拿出最好的成果”的目标,规划工作组在1995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和2003年“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细致分析,反复地深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城市政府进行调研、走访、座谈、论证和征求意见,召开各种类型的研讨会、论证会、咨询会30余次,先后提交了两次阶段性成果:《规划》思路在2003年10月8日向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的领导同志作了汇报;《规划》纲要在2004年1月13日提交给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进行了讨论
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深化、完善,于2004年5月完成了《规划》初步成果,2004年7月25日至26日,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联合组织召开了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