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编号:CNCA-XXX12C-050XX:2004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瓷质砖产品2004-02XX-23XX发布2004-05XX-01XX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环节3
1认证的委托3
2产品抽样检测3
3初始工厂审查3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
2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4
3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4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
5获证后的监督5
认证的维持和变更5
1认证证书的维持5
2认证证书覆盖内容5
3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5
4认证范围的扩大5
5认证范围的缩小5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
1认证证书的暂停6
2认证证书的注销6
3认证证书的撤销7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7
1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7
1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7
23加施方式和位置67
34相关要求78
收费附件1: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样及检测要求附件2: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适用范围本规则仅规定了对瓷质砖产品放射性核素限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
5%的瓷质砖
瓷质砖产品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大小可被认证为:1)A类:使用范围不受限制;2)B类:不可用于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医院和学校等I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I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和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
注:本规则所适用的瓷质砖为《干压陶瓷砖第1部分:瓷质砖(吸水率E0
5%)》(GB4100
1)标准所定义的瓷质砖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的监督注:为方便委托人企业,认证模式也可以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的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