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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有关问题的解答(328)-1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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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中有关问题的解答之二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2008年3月28日(内部资料,注意保密)为便于指导各区县污染源入户调查和产排污系数核算,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日常公文请示和电话咨询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以及3月20日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上收集的调查表中集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归纳总结统一回复如下。数据录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待数据处理技术组集中研究后再另行答复,其它未能明确答复的问题目前已向国家普查办和有关产排污系数专家请示,待回复后将会及时在市普查办网上挂出,请大家注意随时跟踪重庆市普查办网站(http://www.cepb.gov.cn/)的答疑解惑一栏。一、污染源入户调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1.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无法人代码,无统计、税务及财务报表,提供不出复印件,其调查记录以被调查人的口述为主,可信度不好确认,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解答:1)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普查机构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培训教材》(以下简称培训教材)第33页;2)普查对象必须提供用水量、能源消耗量、原辅材料、产品产量等佐证材料(近期市普查办将会给出如何查找佐证材料的技巧,供大家参考),同时应参照同类型企业核实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性。2.许多小企业目前无产排污系数,可否由县普查办根据监测、类比或物料衡算等方法,综合确定参数,供同类型企业通用?解答:企业无产排污系数的,可按监测法、类比法或物料衡算法计算其产排污量,但是否可由县普查办综合确定参数,需进一步请示国家普查办。对于这一类企业可先调查其基本生产信息,按监测法、类比法或物料衡算法计算其产排污量,如均无法按以上方法计算,可暂不计算,及时将此类案例反馈给市普查办。3.对于不存在而未注销的普查对象,且完全无法联系的,这类普查该如何处理?解答:首先应核实该企业是否已关闭,若属于关闭企业,不纳入普查。属于停产企业应纳入普查。对于停产企业,如果该企业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停产的,只需填报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生产工艺、产品和原辅材料、治理设施等);如果该企业在2007年期间停产的,除企业基本信息外,还应填报该企业2007年的产排污量。经查实,确实无法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可由当地普查机构填报并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4.水力发电、变电站如何确定普查污染物?水力发电站的原料如何填写?解答:1)供电站、变电所属于4420电力供应,含有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的普查对象列入本次普查,填报工业源简表;若无,则不在本次普查范围。含有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的普查对象:①电容器:在1974年前生产、型号中第二个字母是L的电容器均为调查对象,型号举例:YL10.5-30-1;RLST0.5-90-2.5;CL1-20-1。②变压器:1980年前进口的变压器。2)水力发电站应纳入普查,填报工业源简表。重点也是放在在含有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上。水力发电站应普查的污染物可参照培训教材19-20页的相关规定确定。水力发电站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水,其它原辅材料可根据其主要产污工艺填报。5.产品日常用的计量单位与要求填报的单位不一致,如何处理?解答:按普查技术规定填报,对于计量单位不好换算的产品请及时收集汇总并反馈给市普查办。6.印务行业是否纳入详查?解答:印务行业是否纳入详查,应参照以下原则:查普查对象只产生废机油或油墨其中一种危险废物,其废物产生量(包括危险废物的包装物)≤15kg,填报工业源简表,上述普查对象危险废物产生量>15kg或产生两种以上(含两种)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填报工业源详表。7.个体工业户的登记类型如何填报?解答:按工商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填报,若执照无此项内容,可咨询当地工商局或参照培训教材第121-122页中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填报。8.表G204中,有废气排放量,无废气产生量?解答:废气排放量与废气产生量均是以体积计,它们是一样的。9.原辅材料代码一种材料几种代码如何选择?解答:按其所处行业进行选择,原辅材料代码前2位表示行业大类。10.有些镇(街)卫生院、门诊为区级医院的分支机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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