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08〕1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发展改革委2008年12月)为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创业投资体系,努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全省经济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发〔2007〕3号)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省创业投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意义(一)创业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创新型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权益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二)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作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属于一种高端服务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是缓解企业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的重要手段,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加快创业投资发展是保持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展、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明确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壮大创业投资资本规模,切实发挥创业投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推动作用。(四)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作用,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模式,完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二是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加强各部门、各地区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三是依法监管,规范发展。建立符合创业投资特点的监管制度,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五)主要目标:通过政府、企业及社会的共同努力,争取把江苏建设成为创业投资规模最大、活力最强、环境最好的省份之一,形成“政府创业资本为引导,社会创业资本为主体,境外创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格局。到“十一五”末,全省创业投资机构达到200家左右,其中各县、国家级开发区及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至少有1家以上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注册资本规模争取达到300亿元;促进1000家中小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三、努力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六)拓宽创业投资资本来源渠道。鼓励境内外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自然人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境内外创业投资企业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社保基金、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投资机构在我省依法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投资企业开展融资创新,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增强投融资能力,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创业投资资本来源渠道。(七)规范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境内资金在我省申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等五部局令2003年第2号)办理注册登记。(八)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管理机构。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加快创业投资管理的专业化步伐,提高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水平。在江苏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管理能力、资金募集能力和较好业绩的创业投资专业管理机构,做强做优江苏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品牌。(九)加快培育优质创业投资项目源。充分利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众多的有利条件,鼓励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开展项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