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物价局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雅房发〔2006〕98号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转发《建文件1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1、省建设厅等部门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发[2006]157号)2、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2006]216号)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物价局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2主题词:房地产整顿交易秩序通知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2006年11月28日印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川建发[2006]157号省建设厅等部门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文件3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局(处)、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商局:现将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6]216号)(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你们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是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建设部等三部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6]37号)精神,以及《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管理局转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