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珠海市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我市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第三条本办法的实施原则是:(一)属地管理原则。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市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区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二)分类和分级管理原则。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按不同的分类和等级实施相应程度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管理的合理、有效覆盖。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第二章分类及分级评定第四条根据职业卫生风险分析与评估,将用人单位分为职业卫生重点监管单位和一般监管单位两类。有以下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的单位为职业卫生重点监管单位:(一)《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二)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三)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50人以上的单位也列为职业卫生重点监管单位。其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为职业卫生一般监管单位。第五条分级评定采用百分制予以量化,设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前期预防、职业卫生日常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档案等5项内容,共19个评价要素。对用人单位实施监督时,按照《珠海市职业卫生分类及分级管理评定表》(见附件1)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量化分级的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等级评定标准见表1。表1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评分结果职业卫生等级85分~60分~<60分A级B级C级第六条A级用人单位为职业卫生工作开展良好,有企业自律意识,能较好地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B级用人单位为能开展职业卫生工作,在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尚存缺陷,需进一步改进提高的。C级用人单位为职业卫生工作方面存在较为严重问题,不能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需立即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业卫生等级直接定为C级:1.评分年度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2.评分年度内发生慢性职业病病人;3.评分年度内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行政处罚的。第三章分类及分级管理第七条通过对用人单位分类和分级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监督管理等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共四级。Ⅰ级:简化监督。监督工作以指导为主,向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治信息,推动其自律。第4页共7页第3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7页Ⅱ级:常规监督。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并重,促进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Ⅲ级:加强监督。通过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Ⅳ级:重点监督。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对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提请人民政府关闭。具体划分与监督频次见表2。表2职业卫生管理分类分级及监督频次职业卫生管理分类职业卫生等级管理等级监督频次一般监管单位A级Ⅰ级(简化监督)不少于1次/2年B级Ⅱ级(常规监督)不少于1次/年C级Ⅳ级(重点监督)不少于2次/年重点监管单位A级Ⅱ级(常规监督)不少于1次/年B级Ⅲ级(加强监督)不少于2次/年C级Ⅳ级(重点监督)不少于3次/年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第八条按照用人单位的管理分类和等级,开展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监督频次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