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邵乡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南乐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乐教[2009]165号)、《南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南乐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通过广泛征集各层次教师代表的意见,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西邵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暂时核定为人均400元/月(含原来的地方补贴人均300元及新增的人均100元);退休教师生活补贴为在职人员人均绩效工资的70%,人均280元
绩效工资人均水平原则上每学年核定一次并随当地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适当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
1、学校在校教职工基础性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