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铁科技〔2008〕180号现印发《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1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实施细则铁科技〔2008〕1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根据《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铁专量具”)是指与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计量器具及具有计量特征的检测设备
所称铁专量具新产品是指未经过技术认证的铁专量具(包括原有产品结构、性能、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的计量器具)
已通过技术认证的产品是指已通过新产品技术认证,并在铁路批量使用的铁专量具
第三条铁专量具新产品技术认证(以下简称“技术认证”)适用范围为列入《铁路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测量装置、设备、仪器和量具
凡用于铁路计量和检测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须取得技术认证证书
第四条技术认证工作由铁道部统一管理
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技术认证的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审查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技术认证申请2第五条申请技术认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根据设计、生产和经销不同类型计量器具对各种资源的基本需求,对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分成三类:普通量具不少于50万元,数字量具不少于100万元,测量系统不少于200万元
(2)具有生产所必需的产品标准、图纸、工艺和检定规程(校准方法)
申请企业应有针对并适用被认证产品的技术标准
需要制定企业标准的,其技术要求不应低于相关铁道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以及与被认证对象的具体使用环境条件相对应的环境试验标准、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包含在产品技术标准中,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