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疾病控制部分目录1、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3、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4、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5、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陕西省2011年度预防接种服务项目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科学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为适龄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和有效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发病,保护群众健康。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三、服务内容(一)预防接种管理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未按照接种程序按时接种疫苗者,要在1月内及时补种。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二)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市县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2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四、服务流程3五、组织实施(一)职责分工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部署、督导和考核。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各县(区)的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估。3.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二)实施要求1.接种单位(村级接种点和乡镇、社区及其它医疗机构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2.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4.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辖区人口数(含流动人口)、辖区范围、便民性等因素,合理确定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即在定点接种中,采取在预防接种门诊(乡镇和社区及以上医疗结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