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人〔2009〕30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属高等学校:为深化省属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省属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陕办发〔2007〕18号)精神,结合省属高等学校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全文公开)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第3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省属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精神,结合《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和我省省属高等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属高等学校及其聘用在教授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省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得兼聘教授三级岗位
省属高等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是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的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
各高等学校必须综合考虑学校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因素,严格控制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数量,使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探索建立适合我省省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竞争机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