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不能触犯的十条底线党员触犯“十条底线”的,直接确定为一星级,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仍未改正的,予以劝退或除名。1.理想信念动摇,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编造、散布错误言论和表现不满情绪,与党组织和政府唱反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3.在选举或发展党员过程中,组织或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4.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组织;组织修建寺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5.有严重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6.思想作风不正派,参与派性斗争,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和团结;带头或参与无理信访、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或直系亲属不履行计划生育“三查”,或应放环、结扎而未自觉履行义务的;8.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党员形象不佳,社会影响恶劣的;9.个人利益至上,不执行党组织决定,不支持中心工作,恶意阻碍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或煽动他人寻衅滋事,或强揽工程,向组织和集体提不合理要求,恶意拖欠集体承包款的;10.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第二篇。不能触犯的“越级汇报工作”不能触犯的“越级汇报工作”星期二中午照旧是我们学校学生会副部及以上干部例会,这次会议主席又强调了各部门不能再越级汇报工作,简单的说就是哪个部门出了问题,矛盾就地在其部门内部解决,不要再让大一的干事因为一点“小事”找到学生科老师,不能触犯的“越级汇报工作”。有事找部长,大事找主席团,工作第1页共8页汇报《不能触犯的“越级汇报工作”》。因为上个星期连续有几名大一干事找到学生科老师处,主席他觉得面子挂不住。其实会议期间听到这话我觉得很正常,毕竟这些不懂学生会“游戏规则”的大一新生并不了解其部内的“潜规则”,找到学生科老师反映情况很容易触犯到某些人的利益。毕竟学生会本来就是利益部门,{最少在我们学校是}。越级汇报工作就是不受规矩,不配合工作。这是主席的定论。试想设置学生科是干吗的,不就是指导监督学生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吗。那学生有事要想找老师汇报又有何错。如果问题,矛盾都真的能在各部门内部解决,如果各部门的活动都能充分考虑到干事的意见,那大一新生又何必去找老师解决。越级汇报工作只能说明该部门没有民主,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意见,有所隐情,那阻止越级汇报工作又是什么。很明显是为了遮掩问题,隐藏私情。其实这也难怪,在中午开完会后我会寝室翻了下这周的《南方周末》便恍然大悟。别说一个学校的学生会,就是大到企业,政府又何处没有极力阻止“越级汇报工作”的人士。第三篇:十二条禁令、十条底线十二条禁令1.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需专家论证而未论证,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执行。2.施工过程中禁止违反施工技术文件要求。3.隐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进入下道工序。4.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安拆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安装、拆卸作业;未经检测合格的,禁止使用。5.主要的安全设施(如。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未经验收签字,禁止启用。6.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7.项目安全策划书未经公司审批,项目未与公司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禁止开工。8.项目总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禁止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9.作业班组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该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第2页共8页10.搭设和拆除危险性较大的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安全员,禁止作业。11.钢筋、水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未经复验合格且未见试验报告的,禁止使用。12.混凝土浇筑作业面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质检员,禁止浇筑。十条底线1.上报资料、信息务必及时真实。2.严禁在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3.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不按方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