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故城县营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地点:故城县营东新区工程内容:厂区内建、构筑物土建工程及为其配套的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通讯系统等室内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同上述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土建’及《故城县营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设计》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中间节点:年月日具备工艺设备安装条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此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因部分工程量需调整,总价无法确定
采用合同后附清单格式,清单项后对应综合单价,即为该项工程量固定单价,不再记取措施费等各相关取费项目
总价为可变量,当工程量变化后再调整总价,总价暂定为: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2、施工图纸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投标综合单价及报价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