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胶南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胶南市旅游局2008年6月目录一、本预案适用范围……………………………………………3操作手册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4三、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5四、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6五、应急处置程序说明…………………………………………7六、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15七、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成员………………………17八、各旅游企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紧急联系人…………18九、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值班及监督电话……………………192一、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胶南市域范围内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境外或外省市发生涉及本市外出旅游者的旅游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具体包括:(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游客重大伤亡的事件,包括:台风、风暴潮、洪涝、山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重大旅游交通事故等。(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游客健康的事件等。(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海外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游客重大伤亡的突发事件,在景(区)点因为设施问题所引发的游客伤亡事件。3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级别预警颜色事件分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红色①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③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发生影响重大的恶性事故;④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橙色①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l至4人死亡;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l至4人死亡;③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发生重大事故;④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较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Ⅲ级)黄色①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③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一般旅游突发公共事件(Ⅳ级)蓝色指造成旅游者轻伤,或旅游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4死亡人数≥5人或重伤人数≥10人或中毒死亡人数≥5人或严重中毒人数≥50人1≤重伤人数≤4人或1≤严重食物中毒≤19人轻伤1≤死亡人数≤4人或5≤重伤人数≤9人或1≤中毒死亡人数≤4人或20≤严重中毒人数≤49人三、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2小时内上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市安监局1小时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情况紧急青岛安监局市旅游局胶南市政府市公安局安市劳动局市工会市检察院青岛旅游局2小时内上报市公安市劳动市工会市检察院省安监部门市政府省旅游局2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安监部门省政府国家旅游局省公安省劳动省工会省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立即报告5应急响应四、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说明:应急处置过程应急运行程序、内容信息传递箭头内蓝(IV)、黄(III)、橙(II)、红(I)色标识分别代表事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网络直报市政府IV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国务院工作组或指导组国务院I级应急响应省级指挥部省政府I、II级应急响应青岛市政府III级应急响应善后处理总结评估信息报送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监测预测事前事后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事件中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青岛旅游局市旅游局现场指挥6第7页共20页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