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大兴安岭地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1)烟花爆竹企业发生Ⅱ级以上的事故;(2)跨市(地)行政区域的事故;(3)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4)行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4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烟花爆竹事故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2)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2Ⅱ级(重大)(1)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的事故
(2)造成50~99人中毒、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10万人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