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农村公路条例》和《**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超常规发展。截止到20XX年末,我市已修农村油路(水泥路)3662公里,全市已有1229个村通了等级路,占行政村总数的78%,全市57个乡镇已全部实现了通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给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有力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但是,由于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不顺,管理养护滞后,甚至失养,致使有些路段未到使用年限,就出现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农村公路建成后,缺乏路政管理措施,各种运输车辆超载行驶,致使农村公路破损日益严重。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本地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稳妥推进,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为原则,以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是,20XX年底之前建立“管养分离”、“以钱养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做到“有路必养”,确保农村公路长期持久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1页共5页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三、健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组织机构设置。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其机构性质、职能、名称、级别及人员编制等由同级编委研究决定。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00公里1人配备,但总人数控制在3至8人内(根据农村公路里程测算,各地配备人员可以参照钟祥8人、京山7人、沙洋6人、东宝5人、掇刀3人、屈家岭3人的原则执行),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30%,所需人员在交通系统内部调剂解决。(二)农村公路管养范围。1、县道。已建油路(水泥路)的县道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养,未建油路(水泥路)的县道暂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管理。2、乡道、村道。已建油路(水泥路)的乡道、村道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管理,未建油路(水泥路)的乡道、村道由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养护。(三)明确工作职责。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库;审核、编制、上报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各地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培育、监管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技术进步。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第2页共5页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直接隶属于其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大、中、小修工程的管理和未建油路(水泥路)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负责拟定、上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