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意见第一条凡持有本县农村户口户籍的公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职期间)均为参合对象
非农村户口户籍、非本县农村户口户籍的公民一律不得参加本县新农合
参合农民必须遵守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以家庭(户口簿上的人数)为单位自愿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本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足额缴纳新农合基金
第二条新农合资金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略有结余”,充分体现互助共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原则
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0XX年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配套补助资金为1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60元,省财政57元,县财政3元),参加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0元
60周岁以上的老人必须列入到其有承受能力子女的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扶等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自缴费用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0XX年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民,其本人或亲属参加20XX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按《关于落实农民无偿献血免交新农合参合自缴费用的通知》(赣献血办字〔2008〕2号)要求执行
第三条新农合每年度实行一次性筹资,筹资时间截止后,中途不再吸收农民参合(新生儿除外)
新生儿出生30天内,在全额交纳当年政府配套资金和个人应缴资金后,享受参合农民同等待遇
新农合运行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第四条新农合的基金分三个部分,即风险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门诊基金,新农合基金不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
风险基金是从新农合总基金中提取和新农合基金结余中划转的,用于弥补新农合基金非正常超支的专项储备资金,每年从筹集的新农合基金总额中按3%的比例提取,基金结余较多时也可按结余资金的50%划入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的第1页共6页规模保持在年筹资总额的10%,达到规定的规模后,不再